轨道交通总里程达到2.2万公里以上,新增里程超过8000公里,高速铁路通达地级以上城市,铁路联通全部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上的城市,轨道交通运输服务覆盖80%的城区常住人ロ5万以上的城镇。
铁路建设规划综合消息:近日,发改委正式印发《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》
一、《规划》要求
1、加强《规划》指导和约束。准确把握不同层次轨道交通的功能定位,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合理确定规划建设方案,未列为规划近期实施项目不得建设,规划内项目功能定位、建设时序、建设标准、建设方案等发生重大变化的,需履行规划调整程序。
2、稳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。以客流为基础,以需求为导向,以效益为根本,合理把握建设节奏,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,加强建设方案和技术经济论证比选,科学确定线路走向、标准制式、枢纽衔接、综合开发等建设方案,有效控制工程造价。
3、强化建设资金筹措保障。落实地方政府责任,加大地方财政投入,严格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,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合规用作项目资本金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,提升项目投资效益,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,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。
二、规划目标
到2025年,基本建成轨道上的长三角,形成干线铁路、城际铁路、市域(郊)铁路、城市轨道交通多层次、优衔接、高品质的轨道交通系统,长三角地区成为多层次轨道交通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引领区,有效支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区域一体化发展。
轨道交通总里程达到2.2万公里以上,新增里程超过8000公里,高速铁路通达地级以上城市,铁路联通全部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上的城市,轨道交通运输服务覆盖80%的城区常住人ロ5万以上的城镇。
A.一干线铁路营业里程约1.7万公里,其中高速铁路约8000公里,骨干通道能力全面提升,对外构成以上海、南京、杭州、合肥、宁波为枢节点,以“三纵三横”干线通道为主骨架,面向北、西、西南3个方向的放射状铁路网络,形成长三角与相邻城市群及省会城市3小时区际交通圈。
B.一城际铁路营业里程约1500公里,长三角地区相邻大城市间及上海、南京、杭州、合肥、宁波与周边城市形成1-1.5小时城际交通圈。
C.一市域(郊)铁路营业里程约1000公里,上海大都市圈以及南京、杭州、合肥、宁波都市圈形成0.5一1小时通勤交通圈。
D.一城市轨道交通营业里程约3000公里,上海、南京、杭州、合肥、宁波等城市轨道交通成网运行,一批城市建成城市轨道交通主骨架,城市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比例不断提高。
E.一建成一批多种轨道交通一体接、高效换乘的综合交通枢纽,部分枢纽实现多种轨道交通方式贯通运营,新建枢纽基本实现同台或立体换乘,不同轨道交通系统长换乘时间不超过5分钟,轨道交通站场与大型机场、公路客运站实现同站布局或快速直达,城市内重要枢间基本实现半小时通达。
F.一轨道交通市场化投融资改革迈上新台阶,不同轨道交通建设标准、规范、政策等顺畅接,一体化运营管理机制取得重大突破,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运输服务品质明显提高。
到2035年,建成高质量现代化轨道上的长三角,实现干线铁路、城际铁路、市域(郊)铁路、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布局一张网枢纽衔接零换乘、运营服务品质优,长三角成为轨道交通网络化体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发展的样板区,轨道交通全面引领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。
三、构建多层次网络布局
把握多层次运输需求,统筹干线铁路、城际铁路、市域(郊)铁路、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布局和一体衔接,打造四网融合、覆盖充分、内畅外通的轨道交通网络。
其中,干线铁路网依托铁路,主要服务中长途客货运输,兼顾城际功能;城际铁路网,主要服务区域节点城市之间及节点城市与邻近城市间的城际客流;市域(郊)铁路网,主要服务城市中心城区和周边城镇组团之间通勤客流;城市轨道交通网,主要服务城市中心城区通勤客流。
- “十四五”规划建设项目共涉及63项,其中干线铁路24项,城际铁路9项,市域(郊)铁路30项